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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原则

商标注册原则

菏泽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在先申请原则是我国商标申请和注册的基本原则,此外我国商标注册申请还遵循“自愿注册”原则、“优先权”原则。我国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的做法。《商标法》第29条规 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 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如果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则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凡能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货物与他人的货物区分开来的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不同于叙述性、公开性、公用性和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的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查询(2日内)-申请文件准备(3日内)-申请提交(2日内)-商标注册费缴纳-商标形式审查、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1个月)-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总共约14-18个月)。什么是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为方便商标注册人而签发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一、处理方式。申请商标注册证有两种方式: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① 委托商标代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注册的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栏中公布。

② 如果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打印收据条码-在支付窗口支付申请费。

二、准备申请文件。申请《商标注册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每次申请,提供注册商标注册证1份,商标注册证申请1份;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申请国际注册证,在国际注册号前加“g”,并注明申请类型。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费和代理费,收取的费用应当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申请文件齐全,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签发商标注册证,并邮寄给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的,商标局应当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商标注册商家们一般都需要通过设计、近似查询以及提交授权申请等几个流程,得到商标局下发的证书后,才算具有了商标权利,下面公司顾问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分类 1、形式审查:是在公司提交商标申请的阶段时的审查,此时商标局主要检查你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费用是否到账等。2、实质审查:是对商标进行全面以及综合的审查,此时会审查该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商标近似等。  

二、商标注册形式审查要求 1、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2、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以及分类审查。3、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在这里就会有很多人混淆了,要不就认为,注册商标就是品牌,这很显然是个误区。那么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商标和品牌的概念区别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地方,就是标志。所以,商标是一种标志,是看得见的。而品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用抽象化的、特有的、能识别的心智概念来表现其差异性,从而在人们的意识当中占据一定位置的综合反映。  

简单地讲,品牌就是指消费者对产品及产品系列的认知程度。所以,品牌是无形的,是人们的一种认知、认可的意识。  

第二、两者认定主体、认定时间以及影响力上的区别  

各省市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著名品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认定主体、认定时间、认定的影响力三个方面。  

1、认定主体的不同。各省市著名商标的认定主体是各省市工商管理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主体是国家商标局或者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中国著名品牌的认定主体是中国知名品牌评审认证中心。  

2、申请认定的时间与所花费金钱不同。在时间和金钱上,中国著名品牌的认定时间最短,其次到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时间和金钱花费最多的是中国驰名商标。  

3、申请认定的影响力有所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无论在法律的保障、对企业知名度的宣传及消费着的信任度上都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认定;其次到各省市著名商标认定;中国著名品牌的认定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对企业产品的宣传上,在法律保障上的效力比中国驰名商标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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